規格: 可定制 | 功能: 通用 |
起訂: 10 立方 | 供貨總量: 666666 立方 |
發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江蘇 蘇州市 |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 品牌:創秋木業 |
創秋木業本公司位于華東華南地區,本公司經營建材各種規格的建筑木材、包裝箱板材、木托盤方料等,集生產、加工、出售為一體的木材加工廠。公司在華東華南地區擁有大量長期穩定合作的批發商和建筑工程公司及家具廠等客戶。歡迎新老客戶與我們攜手合作。
建筑工地木方規格:(高*寬 單位:CM) 35*85 38*88 、4*9 、5*9 、5*8 、4*7 、6*10,95*95,15*15,18*18,5*24等,可根據客戶要求量身訂做。更有為客戶量身定制的跳板規格:5*20,5*25,5*30,6*30CM規格跳板,進口木方牢固安全有保障!
(比市場上的一般木跳板更耐用,更具有安全性,保證了施工人員的真正安全)
建筑工地木方長度: 2M、2.5M 、3M、4M,6米等發整車送檢疫證,運輸證。
建筑工地木方質量標準:無皮、無爛變、無腐朽、節少、公差標準在正負1CM 。
公司擁有大型的鋸木設備,日加工量1000立方米。生產從世界各國進口的北美花旗松鐵杉、新西蘭輻射松、俄羅斯落葉松、烏克蘭樟松、澳洲白松、美國云杉等原木和各種規格方木、板材及其他材種的木材產品。誠信服務、追求卓越是承浩的馳騁之風;站在客戶的立場,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是創秋的處事之本;駕馭品質、成為客戶永遠的好伙伴是創秋的發展之標。公司長期為廣大客戶需要的木材方料提供符合國際標準的林產品標準,公司秉承“質優價實、客戶至上”的經營理念,致力為廣大建筑商,木材銷售商,提供充足的貨源、穩定可靠的質量、及優質的服務,歡迎各界朋友蒞臨參觀、指導和業務洽談。
可根據客戶要求量身訂做,但厚度需在3厘米以上,寬度需在5厘米以上,質量保證,價格優惠,產量大,歡迎廣大工廠,建筑工地,或個人來電來涵洽談訂購木方。
新京報快訊( 何強)今日(11月11日)從司法部獲悉,為了給企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發布意見指出,要防止執法部門對企業采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做法,對企業經營中的一般違法行為,要審慎研究、妥善處理,不能一味處罰、一罰了事,堅決避免對市場活動的過度干預。
據了解,此次司法部出臺的《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主要圍繞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發展難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創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務、引導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等4個方面20項具體措施。
確立“法無禁止即可準入”原則 加快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制定
注意到,意見對企業在是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投融資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做了明確規定。
意見指出,要重點圍繞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投融資、公平競爭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問題,確立企業“法無禁止即可準入”原則,加快推動修改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全面保護企業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
此外,意見要求要充分保障企業平等獲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政府投資資金,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實現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保障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通過立法加強政府政務誠信建設,確保政府守約踐諾,防止隨意違約毀約、“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對于不利于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意見稱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現行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及時予以廢止或者調整完善,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及時糾正有悖于保護經濟的法規規章規定,積極為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執法部門對民營企業采取簡單粗暴“一刀切”
注意到,對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問題,意見也作出明確規定。
意見稱,對企業和人員的一般違法行為,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依法必須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處置涉案財物的,必須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結案后及時解封、解凍非涉案財物。
意見要求要公平公正執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準,堅決摒除隨意檢查、多重檢查、重復處罰等執法歧視行為。
對于文明執法問題,意見稱,凡無法律依據的,一律不得開展執法檢查,嚴防執法擾企。切實防止一些部門在執法中對民營企業采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做法,對民營企業經營中的一般違法行為,要審慎研究、妥善處理,可以通過說服、建議、協商等手段解決的,要以教育為主,不能一味處罰、一罰了事,堅決避免對市場活動的過度干預。
對民營企業投訴舉報的“亂執法、隨意執法”問題,意見要求必須及時查處,做到有錯必究,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問責。
今年年底前 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統取消不必要證明事項
注意到,此次出臺的20條措施還要求要推進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精簡審批事項,激發企業經營活力和發展動力。
意見稱,要組織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民營企業在法律服務網“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批評意見,及時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抓緊取消違法設定的證明事項,切實避免民營企業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不方便等問題,對于普遍性問題,及時通過法定程序從制度上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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